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。
單位和個人憑已經承兌商業匯票、債券、存單等付款人債務證明辦理款項的結算,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結算方式。委托收款還適用于收取電費、電話費等付款人眾多、分散的公用事業費等有關款項。
委托收款在同城、異地均可以使用。
拒絕付款。付款人審查有關債務證明后,對收款人委托收款的款項需要拒絕付款的,應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內出具拒絕證明。